(三)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不大的,可以考虑缓刑。比如近年不少刚跨出校门的大学生,缺乏社会经验,应聘到公司工作,刚开始不知道公司安排的工作实为诈骗,等工作一段时间发现有问题后,又出于经济压力等原因未离职的。再比如,近年因互联网经济的发展,不少平台为扩大市场向新用户派发优惠券,从而引发有人骗取首单优惠的。这些类型的被告人多是***犯罪,主观恶性不大,如果涉及的犯罪金额不是很大,又能积极退赔的,一般可以考虑缓刑。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较大的,一般不考虑缓刑。比如具有多次前科劣迹的,犯罪团伙的主要成员等。刑事案件律师会见费用多少?扬州刑事案件量刑情节
4、具体怎么计算假定上文中的张三作案时刚满17岁,考虑到年纪较小,减少比例确定为30%;在某公司化运作的诈骗团伙中负责打电话,因而认定从犯,考虑到作用较小,减少比例确定为30%;在公安机关前来抓捕时已经离职,后看到新闻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,考虑到是典型主动投案自首,减少比例确定为30%;审理期间在家属帮助下退赔自己全部违法所得,考虑到退赔的只是自己的违法所得,减少比例确定为10%。在不考虑其它量刑情节的情况下,张三的拟宣告刑=87*(1-30%)*(1-30%)*(1-30%-10%)≈26个月。假定上文的王五3年前因犯贩**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,刑满释放刚2年,现认定为累犯,考虑到前罪也是贩**秽物品牟利罪,且刑满释放才刚满2年,增加比例确定为30%;被抓获***次讯问时就如实供述了全部事实,考虑到坦白的时间较早和较彻底,减少比例确定为20%;王五到案后又检举他人贩**秽物品牟利,公安机关据此已抓获犯罪嫌疑人,依法应当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,考虑到该立功的质量较高,减少比例确定为20%。在不考虑其它量刑情节的情况下,王五的拟宣告刑=58*(1+30%-20%-20%)≈52个月。 苏州刑事案件诈骗罪律师咨询刑事拘留意味着什么?
1、围绕定性提出辩护意见,力求起诉阶段的比较好化对于一个涉罪行为的定性,其实质就是分析该行为是否构罪、是此罪还是彼罪、是罪重还是罪轻?在侦查机关之后,检察机关起到把关、“清洁”的作用,律师看到的问题,检察官有可能会看到,也有可能没看到,对于行为是否构罪,往往并不会发生在显眼处,而是在一些细节之处。要严格按照刑法构罪标准,认真分析行为定性,并仔细审查证据,通过逐一比对,发现问题,进而提出相应的辩护意见。依照刑事证据规则,其一,看犯罪构成要件事实是否存在应有必要和相当的证据予以证明,也即有证据证明当事人确有犯罪的行为,且证据不是单一、少量或者碎片化的,律师可以以构罪要件为基础,在案卷中寻找、核实证据,并可拟制控诉机关可能会搭建的证据体系,若发现在卷证据根本无法形成证据锁链,或者关键环节有缺失,则有理由提出无罪的辩护意见。
串通投标罪1.法条:《刑法》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,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,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,损害国家、集体、公民的合法利益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,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。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,只能是投标人、招标人,包括个人和单位。本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。2.立案标准: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《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(二)》(2022修订)(以下简称《立案追诉标准规定(二)》)第六十八条规定,〔串通投标案(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)〕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,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,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予立案追诉:(一)损害招标人、投标人或者国家、集体、公民的合法利益,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;(二)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;(三)中标项目金额在四百万元以上的;(四)采取威胁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;(五)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。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般刑期多久?
(四)具体罪名的特点各罪名根据自身的特点,都有酌情从轻或从重处罚的情节,有需要特别酌情从重处罚情节的一般不适用缓刑,比如具有酒后驾驶情节的交通肇事罪、具有无证驾驶情节的危险驾驶罪、具有利用未成年人实施***情节的***罪。有酌情从轻处罚情节的可以考虑缓刑,比如为治病急需***的、因琐事纠纷而故意伤害的,如果情节较轻,可以考虑缓刑。当然,这些情节的把握还要综合考虑社情和民意。(五)类案的协调同案同判是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,相同犯罪情节的案件在是否适用缓刑上应当采用同样的标准,尤其是在诸如危险驾驶罪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具有高度对比性的罪名上,如果某个地区、某个法院、甚至是某个法官在缓刑的适用上标准不统一,甚至造成情节轻的判实刑,情节重的反而判缓刑,都会严重损害法制统一及司法**,使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认可和信任度下降。 刑事拘留比较轻的后果是什么?徐州刑事辩护律师
刑事案件一般要多长时间?扬州刑事案件量刑情节
(5)是否可以*根据达成刑事和解而减轻或免除处罚可以。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的解释(以下称解释)第五百零五条(已被2021年新解释废止,但该条内容原文保留在新解释第五百九十六条)规定,对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,人民法院应当对被告人从轻处罚;符合非监禁刑适用条件的,应当适用非监禁刑;判处法定比较低刑仍然过重的,可以减轻处罚;综合全案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,可以免除刑事处罚。尤其是在刑事审判参考第1176号黄静诈骗案中,两级检察机关认为《解释》是针对刑事诉讼法作出,而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,因此《解释》只能针对刑事诉讼相关程序进行解释,不能根据《解释》第五百零五条直接对被告人减轻处罚,如要在法定刑以下减轻处罚,须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。而法院认为我国在刑事诉讼法当中确立刑事和解制度,可以说是在程序法中嵌入了实体规范,体现了此次刑事诉讼法修订的立法创新。因此,刑事诉讼法虽然是程序法,但其对刑事和解制度的规定,特别是第二百七十七条对刑事和解案件范围的规定,第二百七十九条对刑事和解案件公检法处理原则的规定,均具有实体上的意义。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明确规定。 扬州刑事案件量刑情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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